法 规 政 策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2009年下半年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9年上半年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商品税目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