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断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创新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式
1.大力推进注册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电子叫号系统,便民服务台等设施的设置,实现受理窗口内外资统一,拓展咨询发表窗口功能,推广使用“可选用名称查询服务系统”和服务质量电子测评系统“,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2.支持保税区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网上业务咨询,逐步扩大网上登记的覆盖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
二、结合特殊监管区域特点,逐步探索、推行以行政指导为重点的监管新方法,构建统一的行政执法沟通平台,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1.日常监管工作中,试点实施以行政规劝、提醒、预警和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制度,实行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的工作方式。
2.建立并逐步完善保税区企业监管网络,构建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3.探索特殊监管区远程监管模式,采取电子邮件、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推行实时远程指导,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能。
4.在管委会的统一协调下,组建由市局,区局相关部门参加的保税区企业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实行典型案件相互通报制度和及时协调制度,逐步实现对涉及保税区内企业的行政处罚的规范统一。
5.充分借用保税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发布最新的工商法律法规,对有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网上通报,督促企业自我规范,合法经营。
三、全力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持包括营运中心在内的各类企业做大做强
1.全力推进营运中心发展,对被认定为营运中心的企业在名称、经营范围和分公司登记时予以支持,使之成为跨国企业在中国乃至更大范围的销售中心、采购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生产调度中心和物流控制中心。
2.引导鼓励企业进行平拍的自助创新;经理企业品牌帮扶联系制度,加大驰名、著名商标的扶植、培育力度,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利益。
3.采取多种手段,积极支持培育各类专业市场,引导现有市场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从而搭建保税区贸易聚集平台。
4.推进企业诚信体制建设,以“守合同、重信用“为抓手,引导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律自强。
四、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支持报税区企业在更广阔的领域发展壮大
1.支持报税区企业享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上海市工商局推出的支持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各项新政策,全力推进新政策在保税区的细化、实施,扩大新政策的受惠面。
2.放宽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保税区歪设立分支机构。
3.支持保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允许从事第三方物流和货运代理物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设立分公司下再设立营业网点。
4.放宽内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允许内资企业从事国内买一,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的销售”,其中凡设计行政许可的,施行告知承诺制。
5.放宽保税区外内资企业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条件,允许保税区外从事货运代理、报关等业务的内资企业,在区内设立为保税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