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所需材料: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3)、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4)、由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5)、外国(地区)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和该人员的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驻在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7)、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8)、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二、向公安管理机关申请制作公章备案:
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四、办理税务登记证
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表及税务开业登记审核表
(4)、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5)、首席代表及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注册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五、办理外汇登记证
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六、办理海关登记证:
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格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七、办理统计登记证:
所需材料: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统计登记申报表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八、涉及法律法规:
(1)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1980年10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登记事项的通告(1980年12月)
(3)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说明(1981年8月)
(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1995年2月)
(5)关于上海市外经贸委取消对有关台港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延期、变更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00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