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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地方性政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

 

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求改革试点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要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结合起来,把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结合起来,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全国改革起示范作用。

为支持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提出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检验检疫法规政策环境,推动浦东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开放。积极研究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检验检疫政策,支持地方检验检疫机构与地方政府在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通关放行措施、提高管理效能、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扩大对外开放。

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报检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特别是加强对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分析,通过检验检疫网站和协会等各种渠道,方便企业及时获取国内外检验检疫相关信息(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原产地规则等),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二、加强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浦东的试点和示范作用。支持地方检验检疫机构与地方政府在信息交换、情况沟通、资源互补、政策突破等方面做到充分交流与沟通,积极建设更高层次的合作平台,发挥双方资源优势,突破体制瓶颈和制约因素。将总局重大改革措施优先放到浦东新区试点,促进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发展。

三、推动浦东大通关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总局将在统一部署下,继续推行电子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并继续支持上海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工作。

支持和参与浦东利用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工作,优先支持电子通关、提货单电子放行等在地方电子平台试点。

四、支持浦东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支持研发中心发展,对企业用于研发和测试的生物材料、设备等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对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工程等重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力度。

五、支持浦东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支持上海检验检疫机构建立与当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优先解决出口食品、农产品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出口食品企业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出口食品生产管理模式。优先考虑浦东新区符合条件的种植场、养殖场备案,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对国外注册。

六、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支持浦东新区率先按照企业申请、联合征信、社会公示、政策叠加、滚动淘汰的原则,由多部门联合推出诚信名单,在浦东新区建立统一的诚信体系,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机构积极参与,提供企业诚信信息,并结合分类管理,给予诚信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七、支持推进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积极支持浦东新区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对浦东新区出口生产加工企业,在审批、备案、注册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对具有特色的优势产品,在中国名牌产品目录设置和免检(验)给予优先考虑。继续推进相关农产品认证、节能环保认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八、支持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发挥特殊监管区域优势。研究并支持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和政策统筹,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各类特殊监管区的功能和政策优势。研究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新模式,支持洋山保税区港国际中转业务发展。

九、支持浦东新区以国际物流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会展贸易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改革创新,促进浦东新区会展业的发展。支持浦东新区总部经济发展,研究跨国采购中心和维修中心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对浦东地区采购和物流中心统一采购与全球配送的出口货物集中实施报检和检验检疫,降低物流成本,适应现代物流发展。支持浦东新区检验鉴定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并加强规范管理,以适应服务贸易的需要。

十、探索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支持上海检验检疫机构制定适合高科技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提高高科技产品生产企业在分类管理工作中的分类等级;加大对IT产品、机电产品等高科技产品免验工作的力度,对优秀大型国有企业的免验工作实行简便申报、简化程序、快速发证;对上海企业进口旧机电,在风险管理和加强检验监管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便利,减少环节、降低费用、节省时间。

对进境木质包装实施抽查制度,针对来源不同国家风险高低,确定相应抽查比例,并实施动态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木质包装标识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优秀企业可以采取减少抽查比例和先行通关后在工厂或其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等便利措施。

十一、建立信息资源交流共享平台,推进防控和预警体系建设。为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局支持地方检验检疫机构与地方政府建立信息资源交流共享平台,完善合作机制,支持地方检验检疫机构参与重大公共卫生疫情、动植物疫情、进出口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防控和预警体系建设。

十二、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有效监控食品安全。支持地方政府统一组织,质检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平台,建立与企业联动的安全责任体系,消除生产源头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完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有效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

十三、支持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体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指导浦东新区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在试点应用和政策倾斜上优先考虑。扶持浦东新区特种设备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发展,大力提供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和法规标准服务。指导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察,确保世博会等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十四、支持“三单合一”的出入境人员管理模式改革,为国际旅客出入境提供便利。支持在浦东国际机场率先探索和实现检验检疫、海关、边检三个部门“三单合一”的出入境人员管理模式和信息化管理,改善和提高旅客出入境的便利性,提升浦东国际机场形象。

总局将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及时协商,促进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的新发展。